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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北京市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日至5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houyi@nync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邮编101100,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25231

  4.传真:010-55525231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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