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北京市实施〈规章制定程序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4月2日至5月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houyi@nync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1号楼,邮编101100,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兽药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联系电话:010-55525231
4.传真:010-55525231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
附件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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