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重建全力以“复”, 农业农村交好“民生答卷”。“23∙7”极端强降雨洪涝灾害发生后,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农业生产恢复、农村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乡村产业恢复等各项工作。农业生产全面恢复,1.52万亩高标准农田全部修复并投产,7.7万亩因灾绝收地块实现应种尽种,3800亩受损设施大棚、13家受损养殖场、2562亩养殖水面恢复生产。农村基础设施汛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3.72万台受损清洁取暖设备全部修复或更新,155万平方米街坊路、1.79万盏路灯和761座公厕全部完成修复重建。91家受灾休闲农业园区全部恢复正常经营。
房山窦店十二农场受“23∙7”极端强降雨影响种植的400亩玉米全部受灾
房山窦店十二农场恢复种植小麦
受灾损毁房山区窦店镇芦村高标准农田修复前
房山区窦店镇芦村高标准农田修复后——房山区对“23·7”特大暴雨灾毁的1.46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修复建设,让灾毁农田“大变身”。
房山区石楼镇夏村康蔬源种植合作社 设施蔬菜大棚受灾
房山区石楼镇夏村康蔬源种植合作社 设施蔬菜大棚恢复生产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