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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包括概述、本单位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教育培训等工作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含不予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措施;附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j.beijing.gov.cn/ )“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2018年,市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的各项要求,依法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
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的原则、任务及部门责任分工。
(二)加强考核监督
明确对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追究的原则、方式,为责任追究提供有力的依据。指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监督的专门机构,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公开信息的维护情况、受理情况进行督查;受理公众举报。年底对业务处室的信息公开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部门和干部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教育培训
我局根据《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专题会议,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聘请专家进行授课,结合实例详细讲解了政务公开的历史,当前北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我们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政府网站与网络安全等,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解决了工作疑点难点,使大家更深入了解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畅通渠道场所
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渠道发布主动公开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发布、解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通过服务大厅、信件、邮箱、电话、传真、网站等渠道场所收集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并通过以上多种方式收集公众建议,方便广大群众参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在决策前通过网站征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落实公众列席会议制度,邀请利益相关方、农民代表等列席有关会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年度完成《北京市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等政策预公开2次,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充分采纳,发挥群众的智慧。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9号)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低收入帮扶、煤改清洁能源、“三权分置”、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内容的公开。2018年,公开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低收入农户帮扶工作的措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性文件。
(三)做好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在门户网站设置政策解读专栏,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方式,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重点抓好美丽乡村建设、低收入帮扶等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解读重点政策10余个,发布有关政策推进工作进展信息500余条,各类明白纸、宣传册等材料2万余份。
二是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发布信息,防止次生舆情。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针对有机蔬菜、非洲猪瘟等舆情,及时发布信息9条。
(四)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按照市政府要求初步完成门户网站改造工作。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二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在互动类栏目建设方面,完成6次在线访谈、3次调查征集,在与网民互动方面,共收到信件16封,所有来信均已按时回复。
三是用好“两微一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2018年,“北京美丽乡村”政务微博共发布165条,条均阅读量5000以上,单条最高阅读量达1.6万;“北京农业”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693条,阅读600余万人次;“北京美丽乡村”微信公众号用户关注数量稳定在6万人左右,推文562篇, 累计阅读数量50万,网友留言约800条;“北京农业”发布微信1194条,阅读量达50万余次,获得网友点赞3305次,累计关注粉丝达到8324人;“北京政务发布厅”今日头条共发表文章1120篇,累计阅读量达1700万次,在全国农业指数排行榜始终排名前五,并获得“2018年最具影响力民生头条号”表彰;北京农业网易头条在网易客户端发布1120篇图文,累计阅读量达177万,并获得“2018全国政能量指数北京十大机构”表彰;抖音发布16 条短视频,播放量达80万次,获点赞2543次。
四是紧密结合“北京12316三农服务热线”
紧密结合“北京12316综合信息服务网”,通过专家在线咨询、人工座席、电话自动语音、网络信息浏览等四种方式,提供包括受理投诉举报、农业信息咨询、行政许可信息服务等多方面的服务。2018年,共受理假劣农资投诉举报202例,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提供农业信息咨询24106次,平均每个工作日89次;热线专家值班588人次,现场解答咨询问题2071次,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五)做好政务服务工作
一是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公布“一次办”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今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获得企业感谢信16封,锦旗1面。在全市37家进驻单位的评比中,获得较好成绩。
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件,比去年大幅提升。从申请的渠道分析,信函形式申请28件,占总数的22.6%;网络申请17件,占总数的13.7%;当面申请79件,占总数的63.7%。
从申请内容的类型分析,今年申请主要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设施农业清理大棚房、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绿化隔离项目、养殖业腾退补贴、菜田补贴、农宅抗震节能改造、煤改电煤改气、山区农户搬迁、确权确地等。
(二)答复情况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数为132件,其中8件为2017年12月底申请,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今年办结。已答复的132件申请中,主动公开44件,占总数的33.3%;同意公开8件,占总数的6.1%;不同意公开2件,为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占总数的1.5%;非本机关信息74件,占总数的56.1%;信息不存在1件,占总数的0.76%;咨询类3件,占总数的2.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总数较往年有所上升。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1件,其他情形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有2件人民法院对我局答复予以支持,2件属其他情形。
本年度未接到有关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工作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应进一步拓展;二是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工作应进一步加强。
我们从实际出发提出以下改进措施,以便进一步做好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网上民意征集、便民窗口、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咨询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方式收集公众建议,进一步了解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是落实制度。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制度的实施力度,落实应用,保证效果。
三是加强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8年度) | ||||
填报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122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4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4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05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7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826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56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16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0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2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58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5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2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0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3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5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24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79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7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8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24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24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3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44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4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3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2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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